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包头分院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包头分院关于做好2022年“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9 10:35来源:综合管理部 作者:网站管理员 点击: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 国庆节放假: 10月1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五) ,共 7天。10月8日 (星期六)、 10月9日(星期日)按工作日正常上班 。 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国庆节放假:10月1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五),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按工作日正常上班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的政务值班工作,做好值班记录,政务值班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遇到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带班领导。

二、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各部门要在国庆节前认真组织以防火、防盗、防泄密和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加强对实验室、配电室、档案室、财务室、食堂等重点部位责任区域的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确保国庆节期间不发生危及内部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以及安全事故。

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国庆节期间信访工作。各项信访案件要责任到人,妥善处理,最大限度把各种不和谐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把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本部门的维稳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

国庆节期间,车辆统一封停在总部大院或科研中心、气瓶检验中心,节日期间用车要严格审批手续。综合管理部将在国庆节期间对车辆停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私自出车情况,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私自出车人员责任。

四、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管理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责任,督促本部门人员做好疫情自身防护,时刻关注各地发布的疫情通告,认真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纪律。坚持“非必要”不出包头市区,节假日出行填报人员外出报备单,领导批准后才能出行,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防疫指挥部要求执行。

五、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

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